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合理调派公务用车,法律规范车辆管理,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消除安全隐患,节约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和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范围(一)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责及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浙江 XX 公司有限公司总部、生产厂区的公务用车管理
三、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四、术语与定义(一)公务车:公务车是指公司或单位为了执行公务而专门配备的车辆
(二)车辆管理部门:是指公司总经办和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
五、职责(一)总经办1
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1
负责生产厂区公务用车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负责公司车辆出入的监督检查
(三)司机1
无条件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派
司机必须随时携带手机,保持 24 小时开机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六、公务车管理(一)总经办负责公务用车归口管理,负责对公务用车的配置和车辆数进行有效控制
由总经办负责牵头,组织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及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对公务用车数量进行核定,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因工作需要需新增车辆的,应按规定填写好《新增公务车申请表》(附录 3),说明新增公务用车理由,新增公车数量在核定范围内,经分管副总签字同意,报财务副总、总经理批准
(二)杭州总部公务用车由总经办管理,生产厂区公务用车由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