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务协议书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鉴于乙方为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第一条 协议有效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共月。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自愿在甲方从事工作岗位,对金堂县赵镇金龙路 60 号办公楼一至七楼的楼梯、扶手、过道、墙角、墙立面及顶部蜘蛛网、果屑箱、灭火箱、领导办公室、单位值班室、大小会议室、阳台、厕所等区域保洁.第三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同意承担所约定劳务.第四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第五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酬劳的标准为元/月、工资支付时间为次月 15 日支付上月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及任何补偿金,如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本协议期满的;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5.乙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支付劳动酬劳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第八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 30 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损害的补偿,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保险期限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乙方同意一切后果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用。第十二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本协议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