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制定日期文件名称保安管理制度页 次版 本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人员生命安全,财物不丢失,生产工作有良好的秩序,保安人员除尊守公司规章制度外同时尊守《保安管理制度》
所有当班人员着装必须正规 ,帽子在上班时间必须戴
非保安人员未经充许不可进入保安室,不当班保安若无正当事情不可在保安室逗留超过 10 分钟.2
2 保安分两班 24 小时 , 每班至少两名人员 ,保安室任何时间必须至少有 1 名值班人员, 另一人可不定时于厂区内巡视,巡视宿舍走道楼口 ; 操场 ; 卸货台的路灯 ;水龙头等有无关闭或异常,若有要及时关闭或通知相关人员修理. 晚班人员要巡视指定地点,并每 2 小时到指定点签到,以证明有按时巡视
1 次未签到罚款 50 元
队长夜间签到不得少于 2 次
3当班人员遇吃饭时间自行调配,并在其它部门下班吃饭时维持饭堂秩序,但必须保证保安室有一名人员 .2
4接打电话 : 若有电话打入 ,首先说 “ 您好
保安室 ",再与对方进行交谈
谈话内容仅限公事,不可嘻哈谈与工作无关的事,谈话时间限在 3—5 分钟内 , 若需长时间谈话就换当面谈话方式
外部电话打入禁止超过 3 分钟,谈话内容禁止向外透露公司机密或各领导的联系方式
5 对讲机是用来方便保安联系的,保安队长安排对讲机的分配 ,不可用于个人聊天 , 不可外借 ,若发现有故障应立即交维修部处理
6无各部门主管及以上领导要求或同意除巡查外保安不充许进入各车间 ,更不能到各车间闲谈
若得部门通知发生意外等突发情况充许先进入再报告
7不当班保安员要离厂去办私事必须与保安队长说明 , 并保持通讯顺畅 ,晚上回厂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
若晚上不回厂人员须经保安队长同意 ,否则按旷工一次论处
特批在外住宿保安可不按本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