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法律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出差流程1
1 根据部门工作目标或业务需求,由负责人视具体情况确认出差人和出差期限,并依照程序核定
2 被委派出差人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出差地点、出差时间、出差路线、事由、计划等内容
(如时间仓促可先口头上报领导,回程再补写具体申请表)1
3 领导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应填写或指派本次出差负责人
4 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早 8 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早 8 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别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领导批准并备案
5 出差返回时间(以车票、过路费票据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 18 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 18 点以后如无特别情况可不来公司报到
6 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单》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访问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需每天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7 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2
1 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由负责人核准
2 远途出差 填写《出差申请单》后经相关领导核准同意后方可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员工出差应根据实际距离与公务紧急程度酌情选择适当的交通出行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1 市内短途出差(车程 2 小时以内)一般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 远途出差:市区以外单人出差多采纳高铁或长途大巴出行,如多人共同前往或施工等特别情况也可采纳汽车出行;3
3 员工出差所需的火车票大巴票由自行负责,票据返程后统一交至财务处实行报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