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法律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
因公司特别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1
工作日加班: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双休日加班: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节假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综合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育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假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紧急任务:特别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领导出差或公出:假如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根据规定把未审批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