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管理规定文件编号:ZX-WI-F001(版本号:A/0)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25 年 05 月 16 日 实施日期:2025 年 06 月 01 日修 订 记 录修订日期修订内容摘要页次版本/版次修订依据一、总则为法律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加班时间以 1 小时为单位计算,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4
因公司特别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1
工作日加班: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休息日加班:周日加班的,员工需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节假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如周六):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财务部统一汇总
部门安排加班者:部门经理统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统计人数时间报财务部,其他员工不需重新填写《加班申请单》
为了更好地培育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