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高新区豫科实业有限公司豫科文(2025 年)006 号 ★ 关于劳动和劳动工资的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和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理顺劳动和工资关系,现制定劳动和劳动工资管理办法如下:一、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相关资质证书,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凡因故不愿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的,本人也要签署自己的意见,同时享受如下待遇:1、按公司规定发给劳保用品
2、按时发放员工的劳动工资(每月 15 日发上月工资)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包吃住
但不准在厂内起伙,个人行李物品自备
4、常年在本公司工作的,其工资厂方可以累计代存,年终一次领取,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累计半年代存工资的员工,公司给奖励200—300 元现金
二、关于工资待遇问题
1、标面工工资: 按计时工计算,每班二人一组,工作 12 个小时,每人每月1800 元(每人每天六十元)、二人一组工作 10 个小时,每人每月工资 1500 元(每人每天 50 元,每小时 5 元)
不准提前下班,因故停机耽误的工作时间,可在下个班次弥补或减少相应工资
要求标量准确,缝口法律规范
必须签订一年期合同,享受以上工资的待遇
2、标麸、码垛工工资:按计时工计算,每班二人,工作 12 个小时,月工资 1800元(每人每天 60 元),若二人工作 10 个小时,月工资 1500 元(每人每天 50 元,每小时 5 元),不准提前下班
因故停机耽误的工作时间,可在下个班次弥补或减少相应工资
要求码放整齐,码垛 5-10 个高层
必须签订一年期合同,享受以上工资的待遇
3、码面工工资:按计时工计算,每班二人,工作 12 个小时,月工资 1800 元(每人每天 60 元)
二人工作 10 个小时,月工资 1500 元(每人每天 50元,每小时 5 元),不准提前下班
因故停机耽误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