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河 南 ×××× 有 限 公 司 人 事 制 度(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健全公司管理体系,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的利益, 加强人事管理和员工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依据政府相关劳动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内的试用人员。因工程项目需要和特别业务需求而聘用的的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外单位借调人员、临时人员( 包括实习学生) 及专家顾问等,不适用本制度。第二章 录用管理第三条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实行招聘制。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与录用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1-6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者, 转为正式员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试用期由董事会决定。第四条 公司各部室根据业务进展需要,提出用人需求;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人事招聘计划,制定具体的人事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信息, 组织人员初选、笔试、面试、复试等工作;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正式录用前要填写《员工入职申请及审批表》,并提供和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和论文奖项等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的原件。第五条 公司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应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员工入职需经用人部室负责人、该部室主管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并报董事会批准。第六条 新录用员工于报到之日应向公司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 执) 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最后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体检合格报告(证明),并填写完整的《员工登记表》,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毕业生推举表。第七条 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均视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 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四) 不胜任工作的;(五)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义务连续或累计时间超过5 天及以上的(因公受伤除外);(六)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达到严重违纪行为标准的;(七) 未按约定时间、地点入职到岗达3 天的。第三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管理第八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 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公司实行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