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公司发货流程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各部门、科室,各分、子公司: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增加,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进度款回收与产成品投入出现脱节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从而导致大量资金滞压在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环节,同时增加了后期的收帐成本,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 2025年 11 月 23 日下发的《钢构件价值核算、发货流程管理规定》和 2025 年 3 月 17 日下发的《公司发货流程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重新修改制定了《公司发货流程管理规定》。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应加强工作衔接,切实有效地把本规定落实到位。根据当前生产经营状况,需要办理出库手续的物资主要有以下几类:原材料类、半成品类、产成品类及出售的废品废料。由于出售废品废料的流程比较合理,执行也较为严格,因而此次不再对其进行重复规定。本规定仅对原材料类、半成品类及产成品的发货流程加以法律规范并补充:一、产成品发货流程公司所有项目产成品发货前提是:所发出产品的价值与合同规定相应的回款条款相吻合.例如:对于约定节点付款的,在约定应付款尚未到账或未全部到账的,则超出该节点的产成品不再发出,直至该节点应收款全部到账。对于约定月进度付款的,该月进度款按约定付款时间未支付到账前,不得再发出下一批次产品。相关部门应及时与业主方沟通,催要工程进度款.发货流程如下:批次产品生产完毕→销售公司填制发货申请单→生产部核算产品价值(综合单价由商务部提供给生产部)→销售公司签字确认→财务部审核并签字盖章→生产部发货室填制发货清单→装车→门卫室查验放行。1、每批次成品生产完成,销售公司应及时根据生产部提供的生产量,填写“发货申请单",商务部及时向生产部提供单项工程构件综合单价,生产部根据“发货申请单”核算该批次产品的发货价值,以及该工程累计所发产品价值及剩余部分的价值.“发货申请单”一式三联,分别为存根联(生产部留)、销售联(销售公司办公室留)、财务联(财务部留存)。每月末上述三个部门应将当月留存的各联清单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报至考核办,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2、生产部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生产,当生产进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时,生产部应及时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将所生产的货物价值统计出来,并以书面形式提醒销售公司或项目部向合同付款方催款。3、销售公司持经生产部核算后的“发货申请单"到财务部进行货款清算事宜,财务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核算信息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