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1 合同管理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1.3 签订书面合同范围除即时交割银货两清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纳书面合同形式。1。4 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1.5 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参加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2 合同运作程序2.1 申请,经办部门应书面说明签订合同的目的,合同内容及要求,合同资金预算,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2。2 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后,由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要求负责起草、拟定合同文本.2。3 合同审核。合同文本起草拟定好后必须及时报送法务专员审核,由法务专员对送审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按《合同审核申请审批单》的审核意见处理程序办理.2.4 合同签订.经法务专员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后,由业务部门报请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2。5 合同履行。由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其承办合同的履行。2.6 合同监督。由企划部、财务部、销售管理部、采购部、法务专员负责监督合同质量的履行。2.7 合同归档。合同履行完毕,由业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3 合同管理职责3。1、法务专员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3.1.1 审查合同,对送审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3.1.2 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3。1.3 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3。1。4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3.2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3。2.1 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并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3。2。2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并保存相关资料.3.2。3 业务部门应严格根据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