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休假及日常考勤管理办法1 目的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法律规范公司员工休假及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3.1 公司经理负责员工请假的最终审批;总经办负责员工请假手续的管理工作。4 内容一:休假管理4.1 休假种类4。1.1 法定假日包括:元旦 1 天(1 月 1 日);春节 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 1 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 1 天(5 月 1 日);端午节 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 1 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 3 天(10 月 1 日、2日、3 日)4。1.2 公休假日是指:星期日。4。1.3 员工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节育假、、年休假、工伤假等.4.2 请假的审批流程4.2。1 员工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4。2。2 一般员工请假 2 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3 日由部门主管审批,3 日以上者经部门主管同意由总经理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4。2.3 员工每月累计事假不超过 2 日者照发工资。 4.2.4 员工请假届满或提前结束休假,向人事部办理销假手续。4.2.5 因突发性疾病或意外事故无法自行或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委托家属或他人代办,事后申明原因补办请假手续。4。2。6 员工因特别情况需续假,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4.3 事假4.3.1 员工因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可请事假。4。3.2 员工请事假期间,按日计扣基本工资,计算公式为:应扣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事假天数。4.3。3 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超过 2 日者照发工资,当月事假累计超过 3天(含 3 天),除按日计扣基本工资外,并考核其当月浮动工资4。4 病假4。4。1 员工因病可凭病历请病假。4。4。2 员工请病假期间,每月病假累计不超过 2 日者工资照发,超过 3日(含三日)病假每满一天,扣发基本工资的规定如下:4.4。2。1 连续工龄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扣日基本工资的 10%;4。4。2.2 连续工龄满 5 年不满 10 年的,扣日基本工资的 20%;4.4.2.3 连续工龄不满 5 年的,扣日基本工资的 30%。4。4。2.4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扣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病假天数×应扣比例。4。4.3 员工患大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须持企业定点医院或(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