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法律规范员工离职程序、手续办理和责任追究等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人字〔2025〕6 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在册员工
第二章 离职定义第三条 离职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员工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公司相关工作岗位
(一)自然离职指劳动合同有效期结束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主体双方之一不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二)主动辞职指劳动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尚未出现员工因本人原因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经公司同意报考并考取国家公务员或全日制学校学生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三)协商解除指劳动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尚未出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其中一方自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协商调出指公司同意员工调出到其他企事业法人单位工作,并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五)自动离职指员工因本人原因主动离开公司,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审批同意而擅自离职
自动离职根据违纪解除处理
(六)解聘辞退指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情形:1
员工因本人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公司根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形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公司可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七)违纪解除指员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按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八)其他情形
第三章 离职程序第四条 员工在自然离职、主动辞职或协商解除等离职的情形下,应按以下程序办理:(一)书面申请:员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去向及离职时间等内容;若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