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员工因私事请假 1 天以内的(含 1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以内的(含 3 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二、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等四种
三、考勤须知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每次扣10 元;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半天基本工资
2、早退:提前 15 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每次扣 10 元;早退 15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扣半天基本工资
3、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职者,即为旷工
委托他人代理签到,伪造或涂改考勤本,签到上班后不到岗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代理签到者并同论处
旷工半天扣 1 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 2 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 3 天或累计旷工 5 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 7 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脱岗,脱岗一次罚款 20 元,脱岗 30 分钟内同迟到论处,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日论处
四、请假制度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产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
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