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湖北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同意将武汉郭徐岭物流中心东6#仓库工程的静压管桩基础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武汉郭徐岭物流中心东6#仓库2、工程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四路3、承包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按现行有关规范和设计书的要求,完成工程内容规定的全部工作量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进度、包资料、包验收合格
二、工程期限乙方应于—年月—日开工,正式开工日期以监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工程桩施工工期为20天,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工期
三、质量标准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承标准,载力满足设计要求,质量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四、合同价款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以下单价包干:1)本工程采用湖北建华或湖北三和管桩厂生产的桩,按实际压桩数量每米贰佰伍拾元整
此包干价含PHC-A-500(125)管桩材料,满足该工程静压桩基设备、及设备进出场费,接头处理的材料人工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等一切为本项目图纸要求及完成本项目所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2)进场或实际用小于9m(不含9m)的桩段另行增加10元/m,3)水电费由乙方单独从业主单位配电柜接至施工现场单独挂表计量并承担水电费用,乙方提供管桩材料发票
五、工程量确认乙方所进的管桩材料需报甲方验收并清点数量,管桩按甲方签字确认的压桩实际长度计算工程量
在工程完工后,乙方会同甲方完成需监理、代建人、业主签字确认工程量结算手续后,方能与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六、甲方责任1
与建设单位联系并协调好工作关系,划定工程,办理交接手续,负责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