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一)培训学分制的目的为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员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保质保量的完成年度培训计划,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培训学分制的适用范围除公司经营层以外的所有员工二、培训学分制的内容(一)标准学分:公司各类人员每年度学分为 10 分(二)获分标准1、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安排的课程为必学课:每门 2 分专业技术课程(必学课):每门 2 分通用课程(选学课):每门 1 分2、员工外派培训或自主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性培训,如有充分证据,报人力资源部认可后,可计算学分,原则上每个专题计 1 分
3、参加相关资格类考试的课程不予计分
规定了培训需要考试的,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予以计分
岗位及学分标准序号部门岗位名称岗位类别标准学分1综合管理部经理管理类8 分2副经理/经理助理管理类10 分3其他岗位(除保安)行政类12 分4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管理类8 分5副主任管理类10 分6其他岗位行政服务类10 分7人力资源部经理管理类8 分8其他岗位人事服务类12 分9计划财务部审计部经理财务类8 分10副经理财务类10 分11其他岗位财务类12 分12水务运营部经理运营管理类16 分13副经理/经理助理运营管理类18 分14其他岗位运营服务类20 分15市场管理部经理市场管理类8 分16副经理/经理助理市场管理类10 分17其他岗位市场服务类12 分18法律事务部经理法律管理类8 分19其他岗位法律服务类10 分20技术管理部经理技术管理类8 分21其他岗位技术服务类10 分22投资进展部经理投资管理类8 分23其他岗位投资服务类10 分24工程技术中心主任研发管理类16 分25综合办主任研发管理类12 分26研发岗位研发类20 分27设计讨论院院长设计管理类16 分28总/副总工/院长助理设计管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