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及适用范围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法律规范员工的行为,鼓舞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并使本公司职员之行为有所遵循,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2。奖惩审批程序2.1 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人事部主管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人事部开出奖罚单.2。2 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2.3 凡涉及嘉奖、记功、批判、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2。4 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别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2.5 凡涉及 6S 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主管或总务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2.6 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3.1 奖励的原则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3。2 奖励的种类:3.2。1 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1)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2)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开公司损失者;3)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4)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约成本成效者;5)有其它突出成绩者。3.2.2 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1)对于营运策略、生产流程、物料管制、服务项目等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2)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3)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4)有小制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5)发生非常事故或灾害或发现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