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薪酬调整管理办法为全面客观评价公司员工,充分体现工作能力和贡献的价值回报,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素养能力和工作绩效,全面贯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奖励优秀”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后,特制订本考核办法.1、总则1。1、通过制订有效、客观的考核指标,对部门、职员进行全面、科学、动态地衡量和评定。每次考核将考核期内员工的工作业绩、考勤记录和工作纪律进行动态分析,数据进行量化,尽量避开个人主观因素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结果与工资调整直接挂钩。1.2、对于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运用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制造性,做为年度工资调整的参考依据.1。3、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盈利情况确定薪酬调整幅度,每年调整一次,每年 1 月份进行调整。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转正后的正式员工.2。2、本制度所适用的工资调整自调整当月起开始执行。2。3、对于员工转正所涉及的调薪不在本规定的调整范围之内。3、考核指标及办法每年的薪酬调整采纳积分累进制度.员工在根据下列不同的指标进行考核并获得不同的分值,所得分值全部计入积分累进中,累进到一定标准,则晋升或降低相应薪等工资。具体指标如下:3.1“入职时间”指标:入职时间越长,为公司所做贡献越久,体现公司对老员工的酬劳.每在公司服务每半年,不足半年四舍五入,则本考核指标中增加 3 分。标准12 月以上6-12 个月3—6 个月3 个月内分值每 6 个月+3 分+6+3+03.2、“月度考核”指标:考核期内被考核者考核结果不同,根据考核结果评定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每年以 12 个月计算,将每月考核结果分数累计相加。◇ 每月结果一次为 A 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增加 20 分;◇ 每月结果一次为 B 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增加 15 分;◇ 每月结果一次为 C 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增加 5 分;◇ 每月结果一次为 D 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减 15 分;◇ 每月结果一次为 E 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减 20 分;标准A 等B 等C 等D 等E 等分值+20+15+5-15—203.3、“出勤情况”指标:考核期内被考核者出勤情况不同,可根据出勤推断被考核者的勤勉情况和工作状态等。◇ 无事假、旷工和迟到的,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 20 分;◇ 事假超过两次(天),四次(天)以内,在本考核指标中减 5 分;◇ 事假超过四次(天),在本考核指标中减 10 分;◇ 旷工不超过两次(含两次),在本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