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度 考 核 管 理 规 定一、目的:为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将根据实际按月度展开适度的业绩考核;同时每年行政人力资源部将进行全面性的素养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年终奖金发放、员工薪金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条件
二、范围: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考核方法:业绩考核结合素养考核;每月进行业绩考核,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素养考核再根据核算方法综合评定每位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
3.1 业绩考核:采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MBO),用工作计划管理为考核的依据;3.1.1 考核周期为一个月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十二个月的平均数
3.1.2 管理职责:3.1.2.1 公司总经理负责将主要时间段的主要工作分派至职能部门;3.1.2.2 行政人事部负责督促职能部门制定每个时间段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收集部门计划以便统筹安排;3.1.2.3 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每个时间段的工作计划,并将计划中的每项工作内容落实责任人;3.1.2.4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工作计划;3.1.2.5 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执行审批后的工作计划,并将完成情况严格进行反馈,同时对部门成员和部门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定(打分),有责任将评定结果告之部门员工,并要对评定结果做出说明;3.1.2.6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制定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评定进行审批,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汇总审批后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评定
3.1.3 计划制定程序:3.1.3.1 部门工作计划实行周工作计划,每月以四周为一个合计;3.1.3.2 公司总经理结合每周管理例会将公司近期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至职能部门;3.1.3.3 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工作目标制定本部门实施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备档;3.1.3.4 职能部门周计划的制定必须紧密结合公司每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