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法律规范公司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保证各种技术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防止生产用技术资料丢失或外流,做好技术保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生产用各类技术资料的管理,包括生产制造、产品研发等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档、图纸、图片等资料
主要涵盖:产品加工、装配图纸;产品原理图、印刷版图、各种程序文件;零部件清单(含规格型号);组装工艺规程;检验指导书、各种产品的技术标准等内容
第三条 管理职责 技术部负责公司各类技术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并对各部门单位技术资料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各部门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四条 管理内容 1.技术资料的确认为保证技术资料的有效性和严肃性,避开在使用中产生混乱现象,公司内使用的各种技术资料(如图纸、操作规程、产品标准等),先由相关单位起草编制经技术部审核确认后有效
由技术部加盖受控印章,作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用的唯一底图(或标准),再下发给相关单位执行,没有经过技术部确认的技术资料一律视为无效文件,相关单位不得使用
因产品升级换代或其他原因要求修订现用的技术资料时,相关单位应向技术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同意后由提出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修订,技术部审核确认后加盖受控印章,再下发给相关单位执行,同时收回已作废的资料,视情况进行归档或销毁处理
对于科研项目涉及的技术资料,在进行样品加工前,应经过技术部审核及登记备案后方可进行加工
在项目完成后,应将全套技术资料上交技术部存档
2.归档技术资料要求 归档的资料应为符合各单位生产实际的最新有效文件,资料应有编制人(设计人)及审核(或审批)的签字确认;图纸类文件必须要有编码、编号,图纸的编码、编号要符合公司标准规定,不能随意编写;送外加工的图纸一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