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文件管理工作实现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本规定中,公文指公司内外部发文文件,是具有法定效力和法律规范体式的文书
第二章 公文管理第三条 公文管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管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公文种类与应用范围1
公文种类:决定、公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公司常用文种应用范围2
1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 公告:适用于对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一般基层单位不宜用公告的形式随意制发公告
3 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公司各部门执行和需要有关单位阅知的事项
4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判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5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6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提出请求,并要求回复的公文
7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8 意见:适用于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9 函:适用于平行单位或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和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事项
10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五条 职责权限1
综合部是行政公文的管理部门,负责公文的审核、印制、发放及收文登记、督办、归档保管
涉及公司性文件由综合部负责拟稿,专业性文件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