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车/车辆管理规定长征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派车/车辆管理规定1 目的 1
1 为了方便公司外出办事及提高派车用车的效率,同时法律规范目前公司车辆使用紧张的情况,现制定如下派车及车辆管理规定2 适用范围:2
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中心及各区域分公司3 派车程序3
1 部门实际需要派车的,部门需要提前一天填写《派车申请单》,详细填写用车时间,用车事由,目的地,随行人员;提货的须填写对方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详细地址,货物件数等信息,交付提货凭证,提货费用等,司机对所提货的数量负责,丢失的须赔偿
2 《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至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派车
若当天时间内用车必须提前 1 小时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方可用车
2 申请必须要以书面表格形式(用正楷填写,见附件),以手工或电邮方式传递给行政部
(不受理电话申请)3
3行政部公室接受用车申请时间:周一至周六:08:00 ~11:30 & 13:00 ~ 17:303
4用车人需准时或提前在相应地点等车,若错过时间,需自行解决交通问题
5特别情况须更改批准后的申请单内容要提供充足理由,并在用车时间前两小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视车辆使用情况而定
6车辆安排应以公事为先
先申请先安排为基本原则
7 派车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公司其它部门人员禁止与司机单独联络派车
8 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财务涉及现金提取与开票员工,工程管理中心员工到项目部或其它紧急与特别事项用车的,方可申请公务车,其它人员外出乘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各中心负责人负履行监管责任
9往返机场或高铁,火车站的人员,须自行乘坐机场大巴等交通工具,不得申请公司车辆接送(客人除外)3
10市外用车的,须提前 1 小时申请,并经人事中心总监签批;公司不够需要申请外车的,亦须人事中心总监审批
人事中心总监不在岗时由行政经理代理
但日常车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