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场管理规定 为改善生产秩序和作业环境,加强安全生产,使现场管理(5S 管理)达到环境干净、区域明确、纪律严明实现现代企业文明生产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现场管理规定
一、 公司现场综合管理细则1、各类标志要求:1
1 警告标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宣传标志应明显端正,无破损和污染
2 所有的坑、壕、沟的四周应有护栏或盖板(一般护栏不低于 1050 毫米,盖板应固定)
如遇修缮,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毕后,有责任对拆除的护板或盖板恢复原位
3 公司内卫生包干区明确,包干标志完整、醒目、无破损
4 各种宣传标语牌和庆贺彩旗悬挂整齐、美观,对过时的标语、告示必须及时清除
5 公司内围墙完好,夜间照明良好
2、公司内道路:2
1 公司内道路随时畅通,道路上应有明显的停车划分区域,且标志醒目
在划分区域内停放的车辆,原则上车头朝工公司大门
2 生产作业不得占据道路,车辆不得堵道作业
运输车辆在库区或车间卸货后应移出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
3 未经批准,生产区内不得出现出租汽车、摩托车、三卡、拖拉机及其他外来车辆
这些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
4 生产区内(含道路)无自行车停放,自行车应停放在统一的自行车棚内
5 原材料、物料、废料、建筑材料不得占据公司区道路,如需短期堆放,必须经办公负责人批准
6 在制品及成品,按规定区域和位置摆放整齐,不得超过划分区内,周围不得有杂物和垃圾
3、公司区内卫生:3
1 公司区内杜绝吸烟及乱扔烟蒂现象
2 垃圾箱、废物箱定位设置、不占道、并应及时清理
3 绿化区内无杂物、花坛无破损,花坛内无建筑遗留物和其他废弃物
4 公司区内无晾晒衣物现象
5 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周围无障碍物,符合有关消防法规
6 各类施工、修缮项目完工后,必须清场,恢复原有现场管理要求
二、车间现场综合管理细则1、车间内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