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版本:V0
1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休假的管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文德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考勤是指考核员工出勤、迟到、早退、外出旷工情况;休假是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假、公假等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工作
第二节考勤管理制度第四条本公司除各部门经理外,其余员工均实行每天 7 个半小时、每周 40 小时,周六周日休息工作制
公司工作时间: 普通员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45;下午 13:15~18:00部门经理:周一至周五上午 9:40~11:45;下午 13:15~18:00午休时间 11:45~13:15 根据行政部门分配,轮流在办公区值班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时必须进行指纹签到、签退
每天进行上下班打卡,凡考勤机没有刷卡记录的则记录为未打卡,若指纹无法打卡需到前台进行登记签到
第六条所有员工每月均允许有两次 20 分钟以内(含 20 分钟)迟到的机会
两次以内,不扣当月工资
第七条公司劳动纪律以及违反劳动纪律有关规定:(一) 考勤规定:1、当天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含半小时)罚款 50 元,半小时以上,未及时请假且无特别原因按当日旷工处理
2、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工作岗位且无正当理由(未经过行政部门审批)者视为迟到;未到规定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务,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早退
3、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来公司或无故中途离开公司,按旷工处理
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的 300%,当月超过两次以上(含两次)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解聘处理
超过三天的给予解聘处理同时视为自愿放弃所有未结款项
4、代人签到、签退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5、外出:员工外出应由直接上级批准并在考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