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版本:V0.1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休假的管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文德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考勤是指考核员工出勤、迟到、早退、外出旷工情况;休假是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假、公假等。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第二节考勤管理制度第四条本公司除各部门经理外,其余员工均实行每天 7 个半小时、每周 40 小时,周六周日休息工作制。公司工作时间: 普通员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45;下午 13:15~18:00部门经理:周一至周五上午 9:40~11:45;下午 13:15~18:00午休时间 11:45~13:15 根据行政部门分配,轮流在办公区值班。第五条员工上下班时必须进行指纹签到、签退.每天进行上下班打卡,凡考勤机没有刷卡记录的则记录为未打卡,若指纹无法打卡需到前台进行登记签到。第六条所有员工每月均允许有两次 20 分钟以内(含 20 分钟)迟到的机会.两次以内,不扣当月工资.第七条公司劳动纪律以及违反劳动纪律有关规定:(一) 考勤规定:1、当天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含半小时)罚款 50 元,半小时以上,未及时请假且无特别原因按当日旷工处理.2、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工作岗位且无正当理由(未经过行政部门审批)者视为迟到;未到规定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务,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早退。3、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来公司或无故中途离开公司,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的 300%,当月超过两次以上(含两次)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解聘处理.超过三天的给予解聘处理同时视为自愿放弃所有未结款项。4、代人签到、签退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双方均按旷工论处.5、外出:员工外出应由直接上级批准并在考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员工未经批准且无正当理由在工作时间外出的,按旷工处理。A、访问客户及公事办理a、凡北京市内访问客户和公事办理需汇报部门经理后到前台填写《出门登记》;b、出门登记流程:告知部门经理———--———前台登记B、出差a 凡是需要出差访问客户的需要报总经理批准填写出差申请单;b、技术部出差流程:销售部需求申请--———工程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理签---财务部申请出差所需款项—--————-到前台填写《出门登记》--——-保留出差所开发票回公司报销使用第三节休假管理第八条请假必须有工作交接,在指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