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星兴佳苑"职工住房工作方案一、简介为了解决因异地搬迁给职工在生产和生活中带来的不便,公司在距离新工业园区 1 公里左右,***工业园区,购置**亩建设配套用地,用于修建职工住宅,根据设计要求和从有用性考虑,拟设计***套职工住房,每套建筑面积为**至**平方米。该地段是**县行政、文化、体育、商务中部位,周边有医院、学校、银行、农贸市场、商场、公交线路、内昆、内宜高速等社会功能性配套设施,能够充分满足职工在就医、子女就读、购物、出行、休闲等方面的需求,给职工的日常生活带来更多的便捷。二、目的为进一步解决园区搬迁后职工安居问题,集团暨**公司经讨论,决定在新工业园基地为公司所属在职职工建设职工住宅 “**佳苑” 生活小区,以成本价供给公司在职职工,并施行生活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为有序推动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职工选房购房的公平和公正性.特拟制职工住房工作方案及相关原则如下:三、适用原则及范围 1、凡同**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都具有参加申购职工住房的权利;2、本次职工住房的购置实行积分排序方式,根据累计分值进行排序选房;3、在积分排序公示后进入选房时,如出现排序中前一位弃权由排序后一位依次选房; 4、凡属公司在职双职工,只限于由一方参加排序选房。四、分值累计方式1、工龄积分: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每年 1 分(按职工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2、双职工积分:以工龄最长的一方为主,配偶方根据工龄每年 0。5 分累计,(配偶方为现役军人按军龄每年 0。5 分加分);3、学历加分:专科毕业生加 3 分、本科毕业生加 5 分、硕士生加 8 分、博士学历加 10 分;4、职称加分:初级加 1 分、中级加 3 分、副高加 6 分、正高加 10 分;5、奖励加分:获市政府奖励(含市级学术带头人和拔尖人才)的加 3 分、获省部级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加 5 分、享受省级政府津贴的加 8 分、获全国劳模和享受国家政府津贴的加 10 分;6、第 5 项加分按最高项计分,不再累计加分;7、若分值相同时,双职工优先(配偶方为现役军人按双职工对待),再次相同时,则以先入职公司工作者优先;8、公司将对职工购房积分情况统一进行张榜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9、以上涉及计分项目以公司人力资源与管理创新部,按国家及公司内有关规定审核提供的内容为准。五、房款计算办法:1、职工购房房款按工程成本造价进行计算;2、职工购买具体房屋,根据建房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