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委托管理合同》摘要:甲方按月拨付乙方院内"五保”、"三无”老人的生活费用,其费用是指财政对"五保”对象的所有补助费用,包括"五保”供养经费、院民管理费用等,托管期间托管标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墙壁、门窗、管道、电线、开关、空调、装修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乙方在托管期间,若因克扣"五保"、"三无”人员生活标准,虐待老人,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敬老院委托管理合同书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8〕1号文件精神,提升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效能,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经公开拍租,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土地、房产物业及经营设备一批托管给乙方经营使用,经甲、乙双方公平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一、委托管理标的1
1位于、村的、、敬老院,总占地面积约m2,建筑面积约m2,托管土地及物业内有经营设备一批
以上托管标的物在本合同中简称为"托管标的"
2托管标的按现状托管给乙方,乙方对托管标的依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经营管理和履行相关义务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实地查看托管标的地块、地上建筑物、经营设备的现状及了解相关权证材料,如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不影响本合同相关约定
乙方已明确清楚托管标的现状和瑕疵,乙方同意不以此作为对甲方的抗辩,甲方不必因此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托管标的的现状系作敬老院使用,乙方按现状接收托管标的,不得改变用途,并按本合同约定条件进行经营
二、委托管理条件2
1乙方须保留托管标的原敬老院的用途,不能办成医院或康复(园)中心
2关于原敬老院职工去留问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对于愿意留职工作的,并符合乙方招聘条件的,乙方应优先留用,与乙方聘用职工享有同等待遇,对于不愿继续工作的可以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