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解聘的 23 种行为 一、 不服从公司领导或分厂、部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动
二、 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公司的钱财或在规定期间内不将公司的资金(现金、 支票等)交送公司财会部
三、 故意用公款对非客户人员赠送客户享受的赠品,或用公款招待不应招待的人员
四、 接受承包商或货物供应商的礼品或财务方面的利益(财物上交公司者除外)
五、 以任何手段侵占公司财物(如:伪造或虚填报销单、偷窃公司财物 等)
六、 没全额支付资金或未得到批准擅自拿取公 司产品和财物占为私有或赠送他人
七、 未经公司领 导允许为获利而为其它雇主工作或经营其它生意
八、 没经公司领导同意,向任何人(包括对新闻界、电台、电视台和媒介代表)陈述或泄露有关公司的财务或商 业秘密
九、 擅自修改公司政策、文件、规章制度
十、 制作公司内部使用的虚假报表和资料
十一、编 制假申请表或员工的假信息
十二、《考勤卡》上私 自填写假记录或为其他员工代考勤或是欺骗出勤
十三、伪造申请或提供不真实的资料,欺骗性请求休息或假称生病欺骗性缺勤
十四、工作时间睡觉、打扑克、下棋或恶劣消极怠工
十五、上班时,还没摆脱醉酒状态
上班中喝酒或吸毒,或在公司内使用、藏有、接受、处理或出售酒制品或毒品
十六、未经上级允许,擅离工作岗位; 严重的上班迟到、早退
十七、故意隐瞒患有传染病,因此影响产品质量和其它员工的健康
十八、对员工和客户有粗俗的举动,或使用下流、猥 亵、污辱的语言
十九、恶意违犯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规程,影响产品生产和人身、设备安全
二十、违反公司安全规程,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一、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二十二、在工作以外刑事犯罪,不论其罪行是否与其工作有关
故意攻击或损害、威胁领导和其它员工、顾客
二十三、违反国家政府法令
考勤与请假制度 为了法律规范企业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