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解聘的 23 种行为 一、 不服从公司领导或分厂、部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动. 二、 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公司的钱财或在规定期间内不将公司的资金(现金、 支票等)交送公司财会部。 三、 故意用公款对非客户人员赠送客户享受的赠品,或用公款招待不应招待的人员. 四、 接受承包商或货物供应商的礼品或财务方面的利益(财物上交公司者除外). 五、 以任何手段侵占公司财物(如:伪造或虚填报销单、偷窃公司财物 等)。 六、 没全额支付资金或未得到批准擅自拿取公 司产品和财物占为私有或赠送他人。 七、 未经公司领 导允许为获利而为其它雇主工作或经营其它生意。 八、 没经公司领导同意,向任何人(包括对新闻界、电台、电视台和媒介代表)陈述或泄露有关公司的财务或商 业秘密。 九、 擅自修改公司政策、文件、规章制度。 十、 制作公司内部使用的虚假报表和资料. 十一、编 制假申请表或员工的假信息。 十二、《考勤卡》上私 自填写假记录或为其他员工代考勤或是欺骗出勤。 十三、伪造申请或提供不真实的资料,欺骗性请求休息或假称生病欺骗性缺勤. 十四、工作时间睡觉、打扑克、下棋或恶劣消极怠工. 十五、上班时,还没摆脱醉酒状态。上班中喝酒或吸毒,或在公司内使用、藏有、接受、处理或出售酒制品或毒品. 十六、未经上级允许,擅离工作岗位; 严重的上班迟到、早退。 十七、故意隐瞒患有传染病,因此影响产品质量和其它员工的健康。 十八、对员工和客户有粗俗的举动,或使用下流、猥 亵、污辱的语言。 十九、恶意违犯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规程,影响产品生产和人身、设备安全. 二十、违反公司安全规程,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一、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二十二、在工作以外刑事犯罪,不论其罪行是否与其工作有关。故意攻击或损害、威胁领导和其它员工、顾客. 二十三、违反国家政府法令。 考勤与请假制度 为了法律规范企业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企业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规定上班时间为:(夏季)上午:7:30-11:30 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 2、打卡:≥每天上、下班均需打卡,上午下班与下午下班打卡间隔时间 30 分钟.月考勤以电子考勤数据为准, 具体规定详见附表《关于考勤的补充规定》。 3、考勤记录必须由本人亲自打,不允许由他人替代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若发现有代打卡现象,将给予替代打卡人和代替打卡人 5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