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创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内控制度制定原则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遵循以下原则制定:1、 业务批准与执行相分工原则;2、 业务执行与记录相分工原则;3、 各种会计责任之间相分工原则;4、 资产的保管与账实核对相分工原则; 二、内控制度具体内容 (一)资金管理使用控制制度 1、各部门(子公司)全部资金由创元投资公司统一管理、调度。 2、各项资金使用要先由各部门(子公司)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由部门经理(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填写使用事由、数量,向财务部门提出使用计划,财务总监审核后财务部方可付款。工程款支付需提供招标手续、竣工决算书、监理报告、合同复印件、会议纪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3、各部门(子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工程款、预付款等名义对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增加资金占用,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款项拨付。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禁挪用、挤占. 各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外部单位的资金往来(不包含正常的工程款支付),由子公司经理会议讨论后,报总公司经理或董事长审批,财务部依据相关审批手续安排支付程序。 4、财务部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各类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分析。 (二)费用控制制度 1、各部门(子公司)于年初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编制费用预算,经创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报董事会审批后予以执行.财务部负责每月向董事会汇报各部门(子公司)的费用支出情况。2、各部门(子公司)在核销费用支出时,报销人必须按明细归类,严格执行一类一单,填写“费用报销单”和逐级审批的“费用核销审批单"到公司财务部核销,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或核销,如需预付款的,由相关部门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履行审批手续,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手续。 3、费用支出原始发票必须有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审核人员签字.“费用核销审批单”由经办人提出申请,填写支出事由,由部门经理(子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先经主管会计对票据进行初步审核,再经财务总监签字认定,财务出纳对核销手续二次审核后方可付款,除规定现金付款以外的费用核销原则上使用公务卡。 4、重要、大额费用支出依据《关于进一步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