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层钢结构装饰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L3承包范围:2.5夹层钢结构及楼层板浇筑工程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工期:木工程自合同签定次日起开工,总工期为50日历天。1.6工程质量:合格1.7合同价款:元(大写:元)第2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两套。2.2提供工程现有可用的接水、接电端子。提供施工区域内的平面定位控制点和标高控制点的位置及数据。2.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4协助承包方做好环保及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第3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做好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和垃圾处理工作。3.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3套,技术资料3套。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3.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24小时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5.3乙方应及时办理隙,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贽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5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待工程通过质监站竣工验收后,才能视为工程合格,期间乙方仍应负责本工程的保护工作。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提供的钢结构加层工程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一次性包干。7.2付款方式:6.2.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0与工程预付款6.2.2所有钢构件进场并开始安装,工程价款付至合同总价的70%的(含预付款)。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工程价款付至合同总价的95%(含预付款)。7.2.4留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待装饰工程竣工后15日内退还。第7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经济损失。第8条奖励和违约责任8.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一元。9.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9条争议或纠纷处理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10条附则10.1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者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10.2本合同双方分别履行完成各自义务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年一月—日签定于—市。甲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