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纽约市分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办法(2025 修订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保证企业资源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纽约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及其所属的各县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县区公司)
本办法所指审批单位除有特别注明外,均指市公司有关部门
第三条 坚持“先批后办"的原则
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物资的采购(含省公司统购物资的请领)须经有权审批人在权限范围内批准后方可办理
单笔支出 3 万元以上变动成本项目需进行事前效益评估分析,其中 ICT 项目、形象用广告宣传费、广告传媒业务成本不论金额大小,都需要出具预评估报告,具体规定见《2025 年付现成本预算管控实施意见》(纽联通预算(2025)96 号)
严格执行我公司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和合同管理有关规定
审批的数额是指相关经济事项的全部发生额,严禁“化整为零”、躲避监督
第四条 坚持“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和成本、资金挂付分离原则
凡是当年(月)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年(月)的收入和费用;同一年度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年度内确认
相关部门(单位)对发生的经济事项应及时办理审批、入账手续,禁止跨月、跨年度费用的发生以及费用项目的混列;应付款确认和支付的审批流程一致
第五条 成本费用报销审批及相应资金支付审批均通过集团财务报账系统操作,原始凭证(合法的发票、票据等)只需经办人和本单位负责人(即:市本部部门负责人、县区公司总经理、县区公司维护中心经理)签字,其他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批均采纳电子签批
为保证报销项目按时、均衡列支,各单位应在每月 26日前(节假日不顺延)完成报销流程的发起,除电费、预提费用、终端成本等特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