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林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公车日常管理及违章、事故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管理公司车辆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意识特制订《公车日常管理及违章、事故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车辆的管理办法1、凡我公司分派各部门使用的车辆,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操作,无固定操作人员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日常统一管理
各部门应如实做好本部门车辆的相关记录,包括《公车使用审批单》、《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公车使用登记表》、《公车信息登记表》《公车加油记录表》,用以作为日后违章、事故及其他问题的处理的依据
2、无分派的车辆归公司办公室管理调配和总工毛常健管理调配
3、《公车使用审批单》由用车部门负责人上交公司办公室或总工毛常健审批
4、《公车加油记录表》和加油卡由总工毛常健登记和管理
5、《公车信息登记表》由公司办公室登记,包括基本信息、年检、保险、违章、维修等
6、《公车使用登记表》随车由驾驶员登记如实填写
7、部门负责人,应了解掌握车辆的使用情况,严格禁止公车私用
二、违反以下交通法规产生的违章和事故,由驾驶员自行解决:1、货车司机无货运资格证的
2、闯红灯的;3、遮挡车牌的;4、不按规定限速行驶的;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6、机动车违规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7、机动车逆向行驶的;8、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9、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处掉头的;10、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1、无证驾驶的;12、酒驾、醉驾的;13、违反交警指挥的;14、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
三、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下:1、负全部责任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剩余部分有当事人承担
2、负次要责任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剩余部分由公司按事故责任的划分来决定当事人赔付比例
3、如当事人不主动承担责任,公司则实行强制办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责任的划分,以执法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