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法律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信用、注重效率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
采购必须经过钉钉采购流程,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三条 行政部门作为公司采购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采购工作的具体管理和采购项目的审核及具体实施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公司采购的政策和各项规定;(二)会同公司财务和相关部门制定公司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与供应商联络及提供售后服务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采购工作
第三章 公司采购项目范围第四条 公司采购项目的范围(含分支机构和异地办公地点):(一)办公类:公司、彩弹基地和营销中心办公和住宿用房、办公家具、电气设备、办公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安防设备(大宗的印刷品、广告和宣传用品设计生产采购由企宣部负责)等
(二)项目类:根据各项目需求,教育培训设备、教具教材、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等项目
(三)服务类:会议及后勤接待涉及到的相关物品,有关社会服务等项目
(四)公司领导认定需采购的其他项目
第四章 公司采购方式和工作流程第五条 公司采购方式采纳现金方式和转账方式两种,现金方式分为借款冲账方式
(一)现金方式借款冲账方式:是指在财务借款(支票)采购的方式
正常情况下,3000 元以上商品采购必须填写借款单附有合同和物品明细清单、单价、汇总预算等
经总经办审核签字后才能借款
可采纳此种方式采购的条件如下:1、采购所需金额高于公司规定的现金报销金额的;2、采购支付方式为支票付款的;3、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4、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