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岗管理制度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制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人员出入管理第一条 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签发《来访条》,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
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第二条 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严禁爬越围墙进出,违者将予以严惩
上班期间员工持部门负责人签发的出门证方可进出,无出门证者保安有权拒绝放行
第三条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四条 公司订阅的报纸、杂志、信函、文件等由保安代收,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
员工网购的物品由快递人员通知收件人到门岗处签收,严禁快递人员进入厂区
第五条 外来人员以同学、朋友、亲戚等名义来找本公司员工时,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可请对方在门岗处等待,并请对方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到门岗处会谈;外来人员以应聘、业务、参观、合作等名义进入厂区时,保安人员首先应致电相关部门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并做好登记后方可放行
第六条 严禁本公司员工邀请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内游玩、参观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 保安人员如发现外来人员未按指定的路线行走时应及时制止,并请对方离开公司
第八条 来访者办事完毕,需持由接洽部门、接待人员签字确认的《来访条》,经保安审核后离开公司,如有特别情况未签字者,外出时保安应打电话询问接洽部门情况是否属实后可放行
第九条 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
(四)男士光背、纹身、蓄须、留长发、戴耳环;女士穿着暴露、浓妆艳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