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面试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招聘录用新员工的面试考核
第二条面试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落实人力资源规划,招收合格人才,进行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保证生产经营的用人需求
第三条新员工入职时,应经过面试考核
必要时,可以辅以笔试、座谈沟通、分层考察等形式
第四条新职工的入职考核,由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人事部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第五条报名组织(一)人事部门根据各部门的用人需求计划,形成年度或季度人员需求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利用广告、招聘会等形式适时组织报名
(二)人事部门将应聘报名者初步筛选,形成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启动面试考试程序
第六条面试前准备(一)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名单由人事部门拟定,报主管领导批准
小组由3-5名成员组成,主要包括公司领导、人事部门主管、用人部门领导或专业管理人员、外请相关人员等
(二)一般情况下,考核小组应召开预备会议,通报有关面试工作的具体事项
(三)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交通路线,应携带的证件、证书
(四)准备面试场地,面试所需文具、用品等
第七条面试流程(一)面试由人事部门主持,正式开始前,对应聘人员表示欢迎,并介绍考核小组成员
(二)请应聘者出示有关证件、证书,对应聘资格再次进行确认
(三)面试开始后,首先由应聘人员做自我介绍,主持人应对其提出时间要求
(四)面试提问
考核小组成员可穿插提问,问题主要分为两部分,通用性问题和专业性问题
通用性问题应主要出自面试题库(附件一)
(五)为方便比较考核,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尽量询问相同或相似的问题
遇有岗位特别要求,可着重提问某方面的问题
(六)考核小组成员应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在面试评价表(附件二)相应位置打分,打分结束后签字,并提出录用与否的意见
(七)提问结束后,应询问应聘人员是否还有说明,或有何疑问
(八)面试时间一般应持续三十分钟到一小时
(九)面试结束时,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