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法律规范各项工程管理行为,根据国家项目管理法律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规范》 GB/T50326——2025,推动本企业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管理是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工程项目实行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确保实现项目目标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应按此办法执行
各项目部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及工程特点制定细则
第二章项目市场管理第四条承揽工程项目是公司的一项重要经营业务
公司要面对市内、外埠、外包工程市场,拓宽专业领域,多元化进展,努力承揽各种专业工程任务,不断进展壮大
第五条公司根据自身能力承揽工程,负责组织投标及施工管理活动
第六条专业复杂、工程规模大或本公司不能独立完成的工程项目,应由公司统一组织和协调联营单位投标及施工管理等活动
第七条公司参加投标、议标活动,应保证投标资料的数字准确、计划合理、措施可行、内容齐全、装订法律规范、及时审核、按时上传与送达
第八条使用哪个公司的资质投标有公司决定
第九条在使用证照或施工过程中,公司要维护资质企业信誉和形象
工程项目自签订合同开始施工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公司及项目部应严格遵守合同,做到保质量、保工期、保成本、保维修顺利完成工程
第十条公司资源供应部门、必须保证公司各项目部的资源供应,公司相关部门工程部、财务部、成本控制部及其主管领导有权监管协调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一条公司现阶段属于小型施工企业,其组织架构实行小而精干、高效的管理组织形式
承揽的各类施工项目,可采纳矩阵式管理组织形式
第十二条 江韵建设公司组织结构图 注:(1)财务部 4 人含成本控制 2 人; (2)各部室管理职能和职责另行制定相关制度
公司总经理及其领导班子,负责公司相关科室和项目部总体管理、宏观调控,行使工程管理的指挥权,监督权、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