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经济开发区海东新城区次干道沥青路面工程大理经济开发区海东新城区次干道沥青路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甲 方: 大理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 方:大理通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二○一一 年 八 月三十日合同签订地点: 大理州经济开发区城管局 大理经济开发区海东新城区次干道沥青路面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为实施好 大理经济开发区海东新城区次干道沥青路面工程 ,现由大理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和大理通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 2025 年 08 月 30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一)工程规模大理经济开发区海东新城区次干道沥青路面工程,沥青路面工程铺筑面积约为 3000 平方米
(二)工程施工内容1、12cm 厚水泥稳定底基层调型;2、洒布透层乳化沥青;3、铺筑 5㎝厚(AC—25)沥青混凝土下面层;4、3㎝厚(AC—16)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道路标线(热熔)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甲方及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2、工程承包价款为含税总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扣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合同价款按约定参照开发区建设局单价计算为 (暂定):¥ 437700
00 元 ( 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柒仟柒佰元整)
最终结算价款以约定单价及实际验收施工面积计算并报计部门审定数为准
4、支付及结算:合同签订后,乙方积极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由于工期短,甲方承诺在工程完工后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前支付 20 万 元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合同价款的 50%);工程完工验收后二周内完成验收和结算审计工作
根据审计确认结算价款支付到 95%的工程款,扣留 5%的质量保证金,待一年质保期满时返回乙方
(四)工程工期本工程签订合同后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