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管理工作考评办法1 总则为加强公路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有效地控制工期和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及施工管理水平,确保优质、高效、廉洁地完成施工建设任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考核机构考核小组由项目办组建,日常考评工作由项目办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由项目办和总监办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可临时确定
3 检查评分时间每月例行检查一次(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按评分表打分
对某些检查内容,根据考核小组成员平常巡视施工场地发现的情况进行打分
每季综合评比一次
季综合评比按当季三个月得分及权重计算,第一、二、三个月权重分别为 30%、30%、40%
4 考核对象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建设的施工单位,考评以每个合同段为一个对象
其他工程施工单位可参照本办法进行考评
5 考核依据a)合同文件;b)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以及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c)工程建设部、项目办、总监办下达的各阶段施工计划、任务目标及各类管理文件
6 考核内容每个分项考核采纳百分制,考核分项分为:法律规范化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程进度管理、试验检测管理、廉政管理
统计分数按加权法方式统计,每个分项权值为:法律规范化施工管理 20%(A);工程质量控制管理 30%(B);工程进度管理 30%(C);试验检测管理 10%(D);廉政管理 10%(E)
M1~3=20%×A+30%×;B+30%×;C+10%×;D+10%×E;M=30%×;M1+30%×M2+40%×;M3M--—-—--季度考核分值;M1~3--—--代表月考核分值;1~3 代表第一月、第二月、第三月考核分值
A、B、C、D、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