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我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二、规划管理我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作;三、监督检查工程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和试验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合同贯彻情况;四、参加主管监督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图交底,负责监理招投标的行业管理;五、负责主管监督项目的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质量检验,参加交竣工验收;六、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七、组织一般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
参加农村公路工程(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八、组织我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沟通,组织质监、监理、试验检测人员及施工质检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九、受理我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检举、控告、投诉;十、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仲裁;十一、参加勘测设计、工程的评审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一、单位的日常办公设施、大宗业务印刷等一切办公经费开支,事前须由经办人提出安排计划,由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
二、办公用品由财务股统一购买,实行领发登记,年终公布
三、强化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审签,一切公用经费未经分管领导签字,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得入账
四、一切公用经费的支出支票,须经办人签字,审签人审核同意等手续齐备后,出纳付款,会计入账
五、一切公用经费开支,凭国家正规统一票据报销,白条不得入账
六、公差外出、临时购买等公务活动,须经办人办理临时借款手续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与财务股办结各类经济手续
七、严格现金管理,公用经费凡达到转账起点额度的实行转账支付
八、差旅费、节假日加班补助费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补助费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并经单位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九、严禁公款私借,严禁贪污、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