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为落实学院对于团委的管理及培育方针,加强对团委的统筹管理,以完善团委内部建设和提高团委成员积极性为目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考核任务】依据本细则对团委各部门(包括部长、副部、部员)每月考核一次,由主席团主持、执行,最终考核评定结果须由主席团通过。对于所评出的各部门考核总积分将作为各部门、副部、部员评优或建议辞留职等工作的最终依据,并且将作为下一任团委各部门负责人推选的参考依据。第三条【考核对象】本细则的考核评定对象为团委各部门(包括部长、副部及部员)。第二章 考核标准(一 )、基本要求一 【严于律己】院团委各部门(包括各部部长、副部及部员)应严格遵守学院及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广阔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二 【自我协调】各部门成员应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学生工作的关系,不能因工作而严重影响学习或为了学习而放弃工作。三 【工作态度】对部门内布置的任务,各部门应分工明确,协调性强,高效、按时地完成。在工作中,各部门应追求高质量,同时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灵活性与制造性。各部门应坚决服从部门内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责任,严谨履行义务,合理使用权力;并应保持高涨的热情,积极主动地参加工作。各部门在工作中应做到雷厉风行,言必行,行必果;应树立为广阔同学服务的思想,不以权谋私,不以权欺人,不得有有损团委形象的言行举止。四 【联系同学】各部门应主动联系广阔同学,虚心听取意见与批判,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五 【服务同学】所有团委成员应本着全心全意为广阔同学服务的心态,吃苦在前,无私奉献。(二)、 具备能力一 【组织能力】各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组织能力,调动广阔同学的积极性,增强学生会在同学中的影响力。二 【协作能力】在开展工作中,学生会干部应注意协调部门内、部门间的配合,注重集体协作。同时要注意处理与校方及各系学生会的关系,加强合作。三 【创新能力】各干部及成员在工作中应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意识,为部门及学生会的进展出谋划策,为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四 【实践能力】各干部及成员在工作中应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实践为先,确实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第三章 考核办法一 、定量考察部分1、本部分主要是考评团委部员平常的值班和例会情况,评估人可根据本部门平常记录和对该成员的了解给出所在等级。部长复核并确认事实后生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