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度的规定。第三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第五条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第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本制度所称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5、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别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七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本制度第六条第 1 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本条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5、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别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1、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制度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第九条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