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兴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薪 酬 管 理 制 度2008 年 4 月 16 日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薪酬结构第三章 薪酬计算第四章 薪酬支付第五章 薪酬调整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是深圳市兴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酬劳的保证,也是维持公司效率和持续进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公司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基层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四条 根据公司有关用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以 1-3 年为期限;管理干部每年通过绩效考核实行一年一聘,技术岗位及部分关键岗位一年一聘
第五条 每年续签劳动合同时,对经过绩效考评证明工作业绩优异、工作态度良好、工作能力突出的基层员工结合实际情况可以给予晋级、调岗;对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员工可以越级晋升;对部门经理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根据其表现决定岗位或职级变动
第六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总经理负责年终奖金方案以及特别奖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深圳市兴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内的员工
第八条 本制度未包括营销人员提成办法,详细参见《销售部业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 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 薪酬结构第十条 薪酬体系的设计:根据岗位类型,划分管理、销售、技术服务、研发、生产五种不同职序序列,再根据各序列划分薪酬等级
序列薪酬等级表见附录
第十一条员工收入由七大部分构成:11
1 固定工资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 不进行考核,定期进行调整,按月发放;11
1 岗位津贴: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津贴级别,各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