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管理工作手册(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局2025 年 9 月养护管理工作手册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法律规范养护作业程序和管理方式,明晰养护管理及实施责任,全面提高管养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手册
一、巡查与检查(一) 日常巡查1、日常巡查工作由养护工区承担
巡查人员为工区外业技术员;巡查频率为每天 2 次,巡查时间一般为 8:30 至 11:30 及 13:30 至 16:30 之间;巡查方式为乘车巡查,巡查车沿路侧顺向行驶,时速在 30 至 50 公里之间;巡查主要内容为路面障碍物、路面污损、坑槽、伸缩缝、交通安全设施等
桥涵及路基易发病害(如冲刷、淤塞等)部位宜停车检查,发现有疑似病害的部位应停车检查
每月上旬对标线、标志等的反光技术性能进行 1 次夜间巡查
2、常常性检查
常常性检查是对构造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的一般性检查,以定性判定为主,检查时采纳目测方法并配以简单的工具进行测量
桥梁、隧道、涵洞的常常性检查由管理处负责管理和监督,由养护工区负责具体实施
检查频率为:桥梁每月 1 次、涵洞每月两次、隧道每周 1 次,在汛期应根据路段的汛情加大检查的频率
桥梁及隧道的常常性检查根据《公路养护技术法律规范》中的表 E-2 及表 F—2 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涵洞的常常性检查按定期检查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3、巡查及常常性检查应按规定的格式现场填写巡查及检查记录,特别情况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4、管养单位根据巡查及检查情况,实行相应的养护对策,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进行养护维修
(二)病害调查5、病害调查由各管理处组织实施,每年进行 2 次,调查时间为 4 月 1 日至4 月 30 日和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之间,调查方式为徒步调查
6、调查过程中应详细统计病害及破损数量,填写损坏调查表,摄录音像资料,作为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编制养护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