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兼职人员的管理并有效地激励兼职人员提升工作效率,不断推动公司的经营业绩建设,使公司兼职(临聘)人员的聘用及日常管理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解决现有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摸索形成一套新型的用人与合作机制,不断挖 掘具有潜质的后备人员,提升公司的业务团队的综合实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公司非常常性设立的临时业务人员
三、录用标准 1
年满 18 周岁,60 周岁以下
品行端正,沟通、应变能力强,善于与人打交道
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责任心强,不怕吃苦
心理承受能力强,能适应较大的工作压力
热爱本行业,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人脉资源
四、薪资酬劳 兼职人员不享受专职员工的福利、劳保、晋职等待遇,薪酬由每月交通补贴、 佣金及绩优奖三部分构成
交通补贴 兼职员工每月可享受公司交通补贴 300 元,具体发放标准见条例要求
佣金:兼职人员享受与专职人员一致的提成
借贷产品目标月提成比例兼职人员管理方案10 万以下1‰10 万-20 万1
2‰20 万—30 万1
5‰30 万以上2‰ 备注:以上公司借贷产品提成活动日期 2025
23-2025
绩优奖: 兼职人员按月完成下表所规定的业绩,公司将给与额外的物质奖励
业绩10 万20 万30 万50 万奖励500 元700 元1200 元1700 元 4
业绩核算: 兼职人员以自然月进行核算,月末由财宝中心安排专人统计各兼职人员的 销售业绩,并编制《兼职人员薪资核算表》,报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由财务部 统一发放
管理条例 1
资料报备: 兼职人员必须在公司填写《兼职人员信息登记表》,在入职时须提供真 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 2 张,作为公司个人 资料建档的依据
交通补贴报销标准: 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