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工程施工承揽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景观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施工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邢台市莲池大街以北,太行路以东,永康街以南,邢台市技师学院以西
3、工程承包范围:甲方提供的图纸《**南区景观工程施工图》(施工范围详见附件2施工范围示意图)及附件1《**9#、20#、商业2、商业8景观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造型与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小品及配套公共设施、音箱以及灯具的安装、施工范围内相关井的升降等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土方平衡及土源(含回填土与种植土)的协调及费用、运输、装卸、二次倒运、回填、夯实等全部工作;场内垃圾清理、外运;(2)与本工程相关的雨污水、道路、安防等工程施工队伍之间的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按期交付使用;(3)与**7#、8#、10#-19#、21#、商业3-商业7、商业9景观工程的衔接施工;(4)与市政景观工程及市政雨污水工程的衔接施工;(5)景观灯柱、商业街灯、草坪灯、侧壁灯、吊灯、射树灯、射灯、柱头灯、成品垃圾桶、陶土花钵组合、天鹅雕塑、砂岩板、水钵雕塑、成品儿童设施、保安亭、警示牌、导示牌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相关采购计划的提交、货到现场后的卸货、验收、保管与安装,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相关采购计划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至甲方项目部并转合约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植物包活
二、施工及材料技术要求:1、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甲方要求(具体质量要求详见附件6),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