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制度农业综合开发, 制度, 管护, 项目 第一条 指导原则 为了确保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的正常运转和长期发挥效益,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产权置换,落实管护主体的同时,要建立健全运行管护制度
第二条 制定管护制度 落实管护责任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项目乡村都要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管理标准要求,具备产权置换,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制度法律规范、落实到位
成立由村主要领导牵头的管护机构,建立专职管护队伍,常常性的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制度落实、责任到位,工程设施完好无损
第三条 筹集管护经费 严格使用管理 经费是管护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各乡村要根据“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合理筹集资金,制定管护费用的使用办法
管护费用要用于工程设施的维修、补植树木及管护人员的酬劳及奖励,严禁挪用和浪费
第四条 仔细执行各项工程管护标准⑴ 机耕路管护标准:路面平整、路沿石、砖完好平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路碑、标志保持完好无损,清洁卫生
⑵ 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定期检查,确保井、泵、井房、管道、桥、涵、闸、井台、渠道、出水口、配电等设施完好,保证正常运行,渠道要及时除草,疏浚
⑶ 农田林网:做到定期修剪,适时浇水,缺额补栽,跌到扶正,当年成活率和三年保存率均达到 85%以上
⑷ 农机具管护标准:农机具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外观干净,设备完好,保持正常操作
第五条 新管护运行机制⑴ 农田机耕路:机耕路及其它公益性设施可采纳专业队承包的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⑵ 水利设施:对节水管道、输变电路采纳集体投资安装,集体维修的机制运行管护;机电井的维修管护可采纳民办民管、承包经营、拍卖、集体经营或股份经营等多种形式的管护机制
⑶ 林业工程:对于常绿树采纳统一规划设计,专业队统一栽植、集体管护的形式;对于用材树种的栽植管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