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西一级公路路面工程项目经理部农民工上访应急预案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三月湟西路面项目预防和处置群体性越级上访应急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项目突发性、群体性农民工越级上访事件,法律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预防和处置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要及时、果断实行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不良影响,努力维护改革进展稳定的大局
二、职责分工项目部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项目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机制;会同各施工队组织指挥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等
项目部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项目内可能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搜集、上报情报信息;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农民工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三、监测和预警1、综合办公室要仔细执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可能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信息,实行积极应急措施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后,施工队应在事件发生 30 分钟内,向项目部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实行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并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
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