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城区 A3-3、4 号地块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工程农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款支付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第五项目部2013 年 11 月 20 日目 录1、工作原则 12、适用范围 13、项目应急组织机构 14、应急组织 24
1 组织机构 24
2 组织机构职责 35、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56、后期处置 57、其他事项 68、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 69、劳资纠纷处理措施 79
1 劳务纠纷处理程序 79
2 劳务队伍选择 79
3 劳务结算与支付 89
4 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5 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89
6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101、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开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徐州新城区 A3—3、4 地块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建设工程,下属劳务公司及各专业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1 )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2 )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3 )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4 )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5 )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6 )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3、项目应急组织机构(1)、徐州新城区 A3-3、4 地块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建设工程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段素明担任,副组长宗世营,成员由安全室、工程室、技术室、材料室、预算室、财务室、综合室等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
必要时,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