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孔桩基础施工劳务承包合同甲方: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惠州一期项目部(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乙方:宁波施工队(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基础,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及价款1、工程名称:惠州海伦堡一期工程冲孔桩工程2、工程地点:惠州市3、工 程 内 容 和 规 模 : 冲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施 工 , 本 工 程 有Φ800、Φ1000、Φ1200 冲孔灌注桩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分包或转包,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执行
5、承包方式:单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本工程(包冲孔成孔,钢筋笼安装和桩芯砼浇筑),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
本工程采纳单价(又称综合单价)合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不因劳务、材料或其它影响合同实 际 成 本 的 事 件 发 生 变 动 而 进 行 调 整 ,Φ800 、 Φ1000 、 Φ1200 冲 孔 灌 注 桩 综 合 单 价 为 ¥ 280
00 元/立方米,工程数量按甲方现场施工员签证为准,自护筒面至孔底深度计算
工程量暂定为 1600M3,暂定合同总价为 ¥ 448,000
00 元(人民币:肆拾肆万捌仟元整)
第二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法律规范,乙方必须制定确保质量措施,精心施工
否则造成质量事故的,需要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发生返工项目,乙方必须进行无偿返工,如乙方不进行返工,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维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增加返工费用的 20%作为甲方损失赔偿金,一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工程款计量、支付和结算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每月办理一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