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孔桩基础施工劳务承包合同甲方: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惠州一期项目部(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乙方:宁波施工队(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基础,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及价款1、工程名称:惠州海伦堡一期工程冲孔桩工程2、工程地点:惠州市3、工 程 内 容 和 规 模 : 冲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施 工 , 本 工 程 有Φ800、Φ1000、Φ1200 冲孔灌注桩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分包或转包,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执行.5、承包方式:单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本工程(包冲孔成孔,钢筋笼安装和桩芯砼浇筑),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本工程采纳单价(又称综合单价)合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不因劳务、材料或其它影响合同实 际 成 本 的 事 件 发 生 变 动 而 进 行 调 整 ,Φ800 、 Φ1000 、 Φ1200 冲 孔 灌 注 桩 综 合 单 价 为 ¥ 280 。 00 元/立方米,工程数量按甲方现场施工员签证为准,自护筒面至孔底深度计算.工程量暂定为 1600M3,暂定合同总价为 ¥ 448,000.00 元(人民币:肆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二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法律规范,乙方必须制定确保质量措施,精心施工。否则造成质量事故的,需要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发生返工项目,乙方必须进行无偿返工,如乙方不进行返工,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维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增加返工费用的 20%作为甲方损失赔偿金,一并在工程款中扣除。第三条:工程款计量、支付和结算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2、进度款支付每月办理一次,以业主、监理和甲方施工员签认的工程量为计价依据,在计价过程中,所有手续由甲方人员办理,乙方人员不得参加。3、工程款支付按每月工程进度的 80%,但该工程质量必须经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并经有关人员签证进行计算,并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后,每月进度款在当月 5 号付清.4、余下 20%款项,待乙方所做的桩基础经土方开挖完毕及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一次性付清。第四条:工期此工程须在 2025 年春节前完成,2008 年 1 月 2 日进场,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春节前完成,按总价 10%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