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出入公司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安全,并使出入厂区的人员、物品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门必须遵守本办法,由门卫负责管理。第三条 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㈠本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应文明着装,严禁奇装异服,赤足或穿着拖鞋。㈡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如携有物品,应自动出示,接受检查.㈢员工上下班时,实行排队打卡,并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次.㈣上班期间无论公事、私事外出,除患急病、重伤人员,必须刷卡或持临时“出门证",有关规定按《员工手册》执行。㈤下班时间除公务者外,禁止逗留或进入公司内.第四条 公司外人员出人公司管理㈠凡外来人员来公司时,在传达室填写“会客单",并由值班人员电话联络后,以在会客室接见为原则。㈡公务出入后,访问洽谈人员携出“会客单”,并由值班人员签注出公司时间。㈢凡须进入生产工作现场洽谈或参观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照相机或描绘工具等.第五条 物品(含托外加工品、下脚品等)出公司,应凭“携物外出放行证”,由经办部门填写名称、数量、出公司原因、车号,经部门负责人和审计监察委员会签字确认后交值班人员检查.第六条 商家交货车辆.经值班人员查验后,并登记于“进厂交货登记簿”,注明车行、车号、装运品名,入门时间以备查验。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遗失“识别证”,应即到企管部挂失,申请补发,并承担 50 元成本费,如未及时挂失,造成公司损失全部由个人赔偿.第八条 本公司大门,每天自晚上 9.00 以后至次晨 7:00 以前关闭,由值班人员守卫,严禁闲人出入。第九条 大厅值班人员每天须将“公出单”送薪酬考核委员会,登记在出勤记录中.第十条早上上班时,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站在大门口,禁止外来人员不打卡跟随进入公司。第十一条 外协、分厂、供应可申请临时卡,在办理中需交 500 元押金,并在卡上限定时间。第十二条 凡找董事长的所有外来人员,一律先和总裁办联系后方可进入公司.第十三条 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公司内。第十四条 进出货运输车进厂需登记,出厂时需有出厂手续,其它车辆一律停放办公楼前停车区,本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第十五条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时,需接受检查,并及时办理入公司手续后,才获准进入,并应停靠在指定位置。若载有物品时,需凭“物品放行单”才准放行.第十六条 任何物品(含成品、材料、废料、员工私人物品和工具等)出厂时,需放行部门签字,审计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