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费用报销制度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的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一、有关标准:1.长途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标准、制度相关事项说明(1)在途期间以正午 12 点为界,出发起程在 12 点以前、返程到达在 12 点以后(以正常交通时间为准)按一天计算,其他按半天计算。 (2)出差乘坐火车从晚上 8 点到次日早晨 7 点之间超过 6 小时,或连续乘车超过 12 小时的,可报销火车硬卧票(若为公司节约,则可享受 50%硬座补贴),若因特别情况乘坐软卧需提前请示经理批准。2。 出差补贴、伙食补贴等标准、制度相关事项说明(1)在省内出差,当天能返回中午不能返回的,每人补助误餐费(10 )元.当天不能返回的,按出差天数,住宿费在相应规定标准之内凭票据实报销,每人每天发给住宿费( ),伙食补助( )元和通讯费( )元/月。(2)出差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夜间乘坐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不再发给住宿费用。(3)在市内出差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不在公司规定内的费用员工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4)需要乘坐出租车必须向经理请示批准,报销时出租车票必须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5)公司员工随同经理一同出差,原则上不予发放伙食补贴和住宿补贴;出差两人同住,只能一人报销住宿费用.(6)出差人员费用报销原则上起、返程必须有有效票据;住宿费用报销需注明日期与时间,当日正午 12 点递延 6 小时内需起程的必须退房,如有特别情况,报销时注明延时原因,经经理批准,方可报销。3. 除公司领导以外的其它人员,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事先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报销时需有经理的批准.二、 出差人员当日有招待费发票的,当日不计算伙食补贴;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及相关人员,招待费发票未注明日期的,不予报销。三、 出差人员因各种原因丢失需凭据报销的票据,要尽量取得出票单位的存根复印件。无法取得的,要如实写出书面报告,详细填列票据项目和金额。如有同行的,由同行人签字证明,报经公司领导审核后,财务部门据此可根据有关规定仔细审核票据项目和金额给予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于一定处罚。四、 出差途中因病,或自然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的,必须电话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