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厂房安全生产协议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仙南工业区厂房一座,面积为 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年 月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
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抓好安全基础工作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实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要限期治理达标
(七)根据国家规定,为职工配